关于受理镇安县永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寨子沟石料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寨子沟石料厂改扩建项目 |
镇安县永乐街办寨子沟县城西南2km处 |
镇安县永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8年3月5日 |
在原矿山开采的基础上扩改建设一个露天采场开采标高1000-760m面积9.91hm²,新建一座加工区,面积0.2hm²,改造防排水工程,修建3.71km运矿公路,新建矿区石料堆放场,新建废气、噪声治理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等。矿区面积0.2999km,生产规模30×104t/a,总投资824万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镇安县永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寨子沟石料加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0日。公示期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可直接向县环保局反映。
联系地点:镇安县环保局一楼环评与生态办
电话:0914-533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