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检查,下表所列的企业符合《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要求,已予以许可,现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 地址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 方式 |
经营范围 |
许可日期 |
镇安县喜来康医药有限公司兴隆路分公司 |
陕DA9146023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兴隆路中段 |
无 |
王训其 |
江振华 |
江振华 |
零售 |
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2018年1月24日 |
公告时间:2018年2月5日
监督电话:0914-5322751
通讯地址:镇安县宏华街镇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邮 编:71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