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陈维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水峡村三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5485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维喜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