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商洛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商应急发〔2024〕57号)及《镇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镇安委会发〔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治本攻坚行动,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增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理念,坚守安全红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显著提升。2024年作为工贸行业的“隐患攻坚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针对重大隐患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管控措施,从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度的“消存量”到2025年度的“控增量”,逐步完善2026年底前“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初步建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作为“强基固本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管理模式、风险管控等方面全面强化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使用,提高监管效能。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作为“效能提升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提升安全管理效能,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等能力,减少工贸行业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注重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制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辖区工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安县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行业本企业特点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于《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1号)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3.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依据应急管理部更新的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加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对应急部明令禁止的如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等情形加强监管。鼓励支持企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提质增效。
4.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安全标准规范。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金属冶炼目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不断优化辖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推动安全标准规范贯彻实施,2026年底前严格落实新制修订的钢铁、铸造、粉尘防爆、锂电池、危险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
(二)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推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2024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推动工贸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工贸企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员工举报隐患奖励制度,调动全员自主排查隐患主动性、积极性。
2.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持“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工贸行业要结合领域实际,强化风险管控,在本企业实施方案中明确每年的重点整治任务,要从消除2024年度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控制2025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到逐步实现2026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把销号审核关,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动态清零。
3.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企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汲取工贸行业较大以上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在本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三)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企业员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应急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确保工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企业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纳入企业自主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应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与现场考核,推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推进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等制度规定。
3.制定修编应急预案。工贸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并定期修编;要深刻汲取国内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提高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疏散逃生活动。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疏散逃生活动,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指导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1.大力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统筹推动、引导县域重点工贸企业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4年试点建设;加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力度,严格申报、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三年行动期间,每年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中,分别选树一批县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并向省市层面推荐,促使标准化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2.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深化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最新发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相关制度。
3.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重点工贸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实施“一案双罚”。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底前,重点工贸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平台注册并使用。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规上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覆盖、数据全面联网。
4.实行标准化创建激励政策。应急部门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标准化创建达标激励政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落实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政策;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优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五)科技赋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开展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依托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功能模块,2026年底前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管理,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2.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推广力度。结合工贸企业实际,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加快推广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铸炉、液压式铸造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贸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省市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企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推进力度,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力量,提高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性。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企业在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时,要统筹兼顾,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注重协调配合,将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等工作同时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预期成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工贸企业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微信、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机械操作规程、有限空间作业流程等,提升员工安全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