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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调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及时准确掌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情况,为全县粮食安全及政府决策做好统计服务,现就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谭显根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会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何  平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焕华  县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方  航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煜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种子股股长

胡海燕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植保股股长

范成博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技股股长

詹先萍  县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干部

陈  鑫  县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干部

二、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协调工作开展,指导调查实施,抽查调查结果;副组长负责监测调查组织实施;成员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具体实施监测调查工作。

三、联合开展调查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县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各个工作环节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面积调查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按照市统一要求,结合具体到户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际,建立分村分经营主体台账,包括种植面积、种植模式等信息,按时报送县调查队;2.根据各种种植模式带宽比例,核定各种植模式面积折算系数,按时报送县调查队;3.配合县调查队抽取10%村,对全部复合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核验。

县调查队:1.审核分村分经营主体台账、审核折算系数的准确性,按时上报国家统计局商洛调查队;2.按照全县种植带型,兼顾经营主体、种植面积规模等指标,抽选10%的村,联合县农技中心对全部复合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核验;3.建立分村分经营主体面积核验台账、分村面积台账,按时间要求上报国家统计局商洛调查队。

(二)单产调查

1.预产。由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调查队联合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种植户组成预产小组。针对主要种植模式,每种模式抽选5个有代表性的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经营主体,每个经营主体抽选一定比例的地块建立预产台账,全县预产地块不少于30个。对抽中地块进行估产,并分别计算出每种种植模式下的玉米、大豆的单产水平。县农技中心建立预产台账,县调查队按时上报预产数据,同时上报预产台账及报表说明。

2.实产。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调查队联合开展,在预产抽中地块中,采用入户测产办法取得,在作物收获后,入户登记抽中地块大豆、玉米产量。县农技服务中心建立入户测产台账,县调查队按时上报台账及报表说明。

(三)其他形式扩种大豆

对于我县存在其他形式扩种大豆,如茶、桑园套种、药材套种等模式,参照大豆玉米复合种植调查方法,由县调查队联合农技中心开展核验工作。

(四)调查时间

7月27日前,完成基础台账和种植带型折算系数收集上报工作;

8月15日前,完成面积数据收集,抽查核验和上报工作;

9月10日前,完成预产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

10月10日前,完成实产数据收集、抽查核验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学习调查业务。各责任人要加强调查方案学习,明确调查业务流程,准确理解指标含义,细化任务落实,规范开展调查。

(二)规范调查流程。按照调查方案四个阶段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要求,提前谋划、组织实施,做好面积台账和折算系数、面积抽样核实、预产和实产调查及上报工作。

(三)确保数据质量。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调查队要把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调查工作全过程,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反映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情况。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保障下乡调查车辆使用,县农技中心和县调查队根据工作任务,选聘必要的辅助调查员,购买必要的测量设备,确保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聘请辅调员补贴由县调查队核定发放。                     

镇安县统计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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