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公告
2024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 11 月10 日。
三、确认地点
带身份证、退伍证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确认。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可联系镇工作人员上门查验。在县城居住人员也可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西沟路35号)认证。
四、确认内容
重点核对优抚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服役情况、享受待遇类别等基本信息,同时了解堂握其生活状况。
五、注意事项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 2024年11月中旬将本年度未进行确认的优扔对象予以公告,并通知其本人或家属。公告后 60 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待完成对优抚对象确认工作后,从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中间未完成确认时段抚恤补助资金不再补发)。
咨询电话:大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李祥1899282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