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提振消费攻坚硬仗,着力扩消费、稳增长、惠民生,现就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国四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辆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辆补贴1.5万元。
(二)补贴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每个消费者在2025年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申报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报废的机动车须为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经市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二、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按照新车购置发票金额,购买新能源乘用车,15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1万元,15万元以上的单辆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15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0.8万元,15万元以上的单辆补贴1.3万元。
(二)补贴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每个消费者在2025年内只能享受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申报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机动车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登记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名下。经市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三、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参与补贴活动的商贸企业(单位),购买以下“12+3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1.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二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购买按摩椅、跑步机、理疗仪、投影仪(移动智慧屏)、打印机、学习机、除湿机、加湿器(雾化器)、音响设备、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风扇、电暖器、冷柜、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干衣机、挂烫机、衣物护理机、吹风机、消毒柜、垃圾处理机、电磁炉、电烤箱、管线机、净饮机(饮水机)、咖啡机、面条机、面包机、破壁机、厨师机32类生活电器,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补贴方式。依托云闪付平台对消费者资格认证后,采取立减方式发放消费补贴,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购买上述家电产品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销售企业负责在云闪付平台提交补贴申请信息,经市级商务部门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向销售企业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四、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参与补贴活动的商贸企业(单位),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补贴方式。依托云闪付平台对消费者资格认证后,采取立减方式发放消费补贴,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购买上述数码产品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销售企业负责在云闪付平台提交补贴申请信息,经市级商务部门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向销售企业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五、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焕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参与补贴活动的商贸企业(单位),购买以下“13+9”类产品给予补贴
1.购买马桶、浴缸、淋浴器、台盆、沙发、床品(含床垫、床头柜、床架)、床上用品(含床单、被褥、枕头、床笠)、桌椅(含餐客桌椅、梳妆台、茶几)、柜子(含橱柜、浴室柜、衣柜、书柜)、灯具、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含智能监控)13类家装消费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购买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助听器、制氧机、呼吸机、血压计、血糖仪9类适老化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补贴方式。依托支付宝平台对消费者资格认证后,采取立减方式发放消费补贴,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购买上述家装产品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销售企业负责在支付宝平台提交家装补贴申请信息,经市级商务部门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向销售企业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六、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参与补贴活动的商贸企业(单位),交售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每辆补贴500元;交售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叠加补贴100元。
(二)补贴方式。采取个人消费者现买立减、参与企业申请后补的方式,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送至有资质的回收处置企业或其委托的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折价收旧 (旧车折价双方按照市场价商定)。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并现场通过支付宝享受补贴立减支付。销售门店开具发票,并将个人消费者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销售信息等通过支付宝上传至指定审核平台。经市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企业的银行账户。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领导下,按照全省统一范围标准、市(区)具体组织实施的方式组织开展。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总体谋划、规则拟制和平台征选,统筹做好活动组织、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省级消费品以旧换新协调机制其他成员单位、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市(区)政府负责属地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具体实施。
(二)确保资金及时拨付。本方案涉及支持资金由中央和省市财政共同承担,及时拨付至各市(区)。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各市(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从审核通过到资金拨付消费者的时限要求,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预拨部分资金到相应支付平台或经营主体,提高核销率、兑付率。截至2026年1月31日未用完的中省下达资金额度收回中央和省级财政。
(三)严禁资金违规使用。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严禁用于支持政府性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国家政策禁止的内容;严禁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偿还地方支付债务(含隐性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严禁用于平衡预算;严禁置换已经发文下达的各类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上述问题一经发现,相应扣减市(区)相关资金额度,由市(区)自行补齐资金缺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公平支持各类主体。各市(区)要遴选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公平公开公正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要加强多部门协同,统筹指导活动参与企业提供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要遴选确定至少2家电动自行车收旧拆解企业,科学合理明确收旧指导价格,每周至少安排两次报废回收,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与回收处置企业联合设置服务点。
(五)动态优化工作流程。各市(区)、各部门要以便民、惠民为宗旨,以便捷、快捷为目标,动态优化补贴审核流程,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补贴资料审核。要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推动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凭证电子化,实施多部门联审联批,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鼓励各市(区)结合实际对参与以旧换新消费者发放餐饮、住宿、百货、文旅等消费礼包,切实提高消费者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各市(区)、各部门要组织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中省补贴资金。要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对发现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查处。
(七)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区)、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深入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细化解读政策内涵和具体操作方式。要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发布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各地区、行业协会组织加强供需对接,促进优质消费品和创新消费模式交流推广,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扎实成效。政策执行结束后,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于政策执行结束后及时组织清算,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本方案由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