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农函〔2024〕31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做好农业技术人才与服务农业发展有效衔接,以新时期农技推广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发展要求,镇安县农业农村局特制定《镇安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并在全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募岗位设数量
2024年我县拟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招聘岗位为动物防疫员、特色产业技术员。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特聘对象
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共性要求
1.镇安县户籍或长期在镇安居住。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文化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热心于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能够经常下乡进行技术指导服务。
5.获得国家、省、市、县先进,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过文章或单位组织推荐者优先招录。
(二)行业具体要求
1.动物防疫。年龄在25-50周岁,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兽医实验室工作经验和一级生物实验室上岗资格。
2.特色产业。年龄在20-45周岁,熟悉我县特色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具备农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掌握县域内主要农业特色产业相关技术知识或有一定的农业产业文字撰写功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犯罪等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或传染病患者;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负面情形等。
五、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技能考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系统专家进行初步评选和能力考核(应聘人员陈述与应聘岗位工作有关的经历;展示工作成果或业绩;专家询问),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研判,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研究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服务协议。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服务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
六、服务任务
(一)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或个人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或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且有一定的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效果;
(三)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填好特聘农技员服务手册,服从全县农业总安排;
(五)安装注册中国农技推广App,在服务日志中填报开展相关工作及取得成效的图片、文字等,每月上传5篇以上日志、上报5条以上农情,到“补助项目-特聘计划”详情页面分享2次以上相关工作动态。
七、工资待遇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目标考核情况,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中列支,特岗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
八、考核管理
按照《镇安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用人单位每月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九、申报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荣誉证书、报名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镇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联系人:田玲 联系电话:0914-5339895
监督电话:0914-5322203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