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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袁家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回龙镇枣园村四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650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家成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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