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2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名单附后
首次登记表 | |||||||||||||||
序号 |
单位 (个人) |
乡镇 | 地址 | 坐落 |
林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 |
小地名 | 小班 | 面积 | 林种 | 林地使用期 | 终止日期 | 四 至 界 线 | |||
界线东 | 界线南 | 界线西 | 界线北 | ||||||||||||
1 | 吴刚顺 | 柴坪镇 | 金虎村五组 | 金虎村五组 | √ | 毛栗树沟 | 120 | 26.4 | 其它 | 70 | 2080/12/30 | 东:熟地边下 | 南:小沟 | 西:大沟 | 北:大沟 |
2 | 吴刚顺 | 柴坪镇 | 金虎村五组 | 金虎村五组 | √ | 鹰窝 | 127 | 18 | 其它 | 长期 | 东:大梁 | 南:小子梁 | 西:扁路 | 北:小子梁直下毛栗树梁埂(荒地边) | |
3 | 吴刚顺 | 柴坪镇 | 金虎村五组 | 金虎村五组 | √ | 燕子沟 | 155 | 22.2 | 其它 | 70 | 2080/12/30 | 东:大梁 | 南:小梁 | 西:扁路 | 北:小梁 |
公告单位: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