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配送企业:
按照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持续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商教后勤发[2024] 4号)要求,为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全面规范和提升我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县科教局决定持续深入开展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中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和市后勤中心[2024] 4号文件要求,结合年前各镇校排查整治情况,持续聚焦“两个安全”,深化“一专三分”长效管理机制,举一反三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专项排查整治,不断提升我县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排查整治范围
2021年至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三、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内容
根据中省《管理办法》,重点对照以下七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排查整治,
(一)职责履行情况。镇办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学校职责履行情况。
(二)供餐管理情况。重点排查镇办、学校贯彻中省《管理办法》,供餐模式、供餐形式、供餐质量、食品安全、人员培训、供餐监管等情况。查看:①供餐标准、供餐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供餐模式是否合理,实施学校是否严格执行统一带量食谱,食谱是否科学营养;②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营养餐每餐“5+X”供餐标准问题;③是否存在执行统一带量食谱,但“X”部分差异较大的问题;④是否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变相对外承包学生食堂问题;⑤是否存在出库台账与食材种类、数量不一致的问题;是否存在入库少出库多的问题;伙食费核算是否按实际出库数量核算等。⑥是否存在炊事员培训上岗、陪餐费上缴、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不到位问题;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重点深入排查学校资金使用与监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学校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一专三分”和学生伙食费结算等方面情况。全面深入排查:①是否存在不遵照国省要求及地方试点范围扩大实施范围、多报享受人数等情况;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结转不及时,未及时上缴财政,将结余资金用于购买食堂设备、支付临聘人员工资、水电煤气等费用,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等情况;③是否存在未独立建账,账务管理混乱,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
(四)采购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管理等情况。查看:①是否严格采价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做好公开公示及过程资料存档;②是否存在不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统一配送或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政策情况;③是否存在超进度支付资金问题; ④是否存在超范围,大数量自购的问题。
(五)应急事件处置情况。重点排查学校在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卫生安全方面的应急事件处置协调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制订、应急事件处置等情况。查看:①是否严格落实消毒、留样、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②食材存储、加工、出入库记录是否规范;③学生在教室就餐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化解是否到位;④是否存在不按照食谱供餐、违规为学生提供四季豆等高危食材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问题;⑤学校食堂卫生(包括餐厅、操作问、储藏室)、饮用水安全监测是否规范到位。
(六)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情况。绩效评价体系、公开公示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专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责任落实等情况。
(七)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情况。膳食指导、营养宣传教育、健康监测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明确任务,全面自查。各镇办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组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对照审计反馈问题及排查整改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活动,确保执行中、省、市政策准确无偏差,学校实施规范,两个安全无隐患、无管理死角,进一步提升我县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2.加强督查,整改提升。各镇办要积极主动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县科教体局专项督查组将深入开展督帮检查,坚持刀刃向内,对辖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全覆盖,逐校过筛子,深入排查资金管理、日常管理、规范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查促改、以帮促提,切实把问题找准、查深、挖透。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真正把检查督导的过程转化为发现问题、促进工作的过程,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宣传推广,对问题严重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处理,从严从快推动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和学校要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与专项审计,强化日常监管,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
4.全面总结。各校要认真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各镇办中心校确定一名自查自纠工作负责人,收集整理镇办小学部分自查工作总结,以镇办为单位形成一份总结报告,建立问题台账,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科教局安稳股。各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学校以校为单位上报。上报时间:3月29日下午五点前,未上报的视作工作未开展,将通报批评。县科教局常态化的开展工作暗访,暗访一次通报一次,对本次自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深入,重大问题未查出或查出不整改的学校负责人进行追责。市教育局督查组将适时按照“四不两直”的形式,每县区至少抽查5所以上实施学校,落实现场交办、签字背书、公开通报、督促整改工作要求,请各镇办中心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1.镇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参考模版)
2.镇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自纠表
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参考模板)
一、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镇(校)自查自纠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职贵履行情况。
(二)供餐管理情况。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四)采购管理情况。
(五)应急事件处置情况。
(六)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情况。
(七)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情况。
三、原因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