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2-000689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为严格落实商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趋势,杜绝行政任务向校园转嫁做法,严防商业利益变相入侵校园,切实减轻学校和家长负担,持续营造宽松和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
镇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全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举报电话:0914-5338209
电子邮箱:1098303876@qq.com
联 系 人: 陈显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