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2-000648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遗失编号:2022第12号
权利人岳立群,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高峰镇青山村二组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19108号。
权利人毛农仪,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东铺村八组(原灵龙乡)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6522号。
权利人陈功兵,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太白庙村四组(原黄家湾乡)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08)第1609、186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