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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5 10:28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648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7-25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遗失编号:2022第12号

权利人岳立群,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高峰镇青山村二组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19108号。

权利人毛农仪,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东铺村八组(原灵龙乡)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6522号。

权利人陈功兵,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太白庙村四组(原黄家湾乡)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08)第1609、186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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