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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镇安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6 08:55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57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1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我局拟召开镇安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镇安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听证会。

二、会议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6月17日14:30在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构成及说明事项

1、人员构成

人大、政协代表各1名、相关部门代表各1名(县政府、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代表各1名,自然资源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2、说明事项

(1)参会人员由涉及单位和镇办推荐产生;

(2)其他代表由本人或者单位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确定;

(3)其他代表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我局推荐或者邀请产生,也可直接举行听证会。

四、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镇安县辖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者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人员应该提前了解、熟悉土地方面相关政策、了解镇安县经济发展状况。听证代表有权对本次更新和调整的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听证的其他代表,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前,持单位介绍信或者居民身份证前往县自然资源局三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者旁听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2、各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应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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