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1-001224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权利人李开双,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青铜关镇前湾村一组林权证书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8807号。
权利人朱怀丰,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二组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2)第4644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声明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