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125502-2018-00108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18-11-03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镇安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及要求 |
1 |
镇安孟家沟炸药、雷管储存库项目 |
永乐街道办 |
镇安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10亩,项目建设包括库区和值班室,库区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工业炸药库,各存放炸药30t,2座工业雷管库各存放15万发,消防水池及道路建设。 |
1.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在施工中切实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噪声管理和防治,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消声措施,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间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施工废水经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水厕,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用于周围林地施肥。 4.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倾倒。 5.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厂区绿化,美化环境,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施工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质,建设事故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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