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2-000450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20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2022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参加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报考镇安县岗位的审核合格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镇安县人社局(镇安县人民政府一楼115室);咨询电话:0914-5339196。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
(一)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三)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本科和研究生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本科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研究生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籍验证报告和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四)非商洛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证明材料;
(五)岗位其他证件资料: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教师资格证未发放的可提供笔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留存)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2022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的规定,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请主动联系镇安县人社局。本人到现场核对信息,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以及市外来商返商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考生请在提供的所有复印件上签写本人姓名,以此承诺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