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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安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7 16:28 来源:镇安县人民政府 编辑: 卫生健康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728 发布机构 镇安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2-08-27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全面推进健康镇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健康镇安2030”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

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国、健康镇安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把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放在突出位置,“十三五”期间,围绕《镇安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监督执法,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能力、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政府依法监管、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劳动者和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工作场所高危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作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主要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覆盖面逐步扩大,劳动者职业病危害自我防护意识明显增强,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健康中国、健康陕西、健康商洛、健康镇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建成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基本实现“县区能体检”的目标;为县疾控中心配备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采样检测设备,为执法机构配备了执法装备,全县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和监督执法能力得到提升;重点职业病监测从28种职业病扩大到132种,达到职业病监测病种全覆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从15个重点行业扩大到18个重点行业并向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质量监测延伸,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在全县常住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镇办依托镇卫生院建设尘肺病康复站7个,尘肺病人康复得到保障。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实施,健康陕西、健康商洛、健康镇安建设不断深入,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量大面广,尘毒等传统职业病危害的防控依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职业健康监管机制还不健全,镇办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部分镇(街道)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底数不清,没有做到监管全覆盖。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治意识不强,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群体的职业健康保障还未实现全覆盖。四是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工作相关疾病问题逐步显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五是应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体系亟待健全,职业健康治理体系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推动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深入开展职业保护行动,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措施,采取工程防护技术,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以中小微型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和监管。强化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构建职业健康工作新格局。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完善约束与激励机制,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强基固本,提升能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源,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诊断救治能力。加强宣传培训,持续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噪声聋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5%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90%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5%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90%

6

尘肺病患者集中镇办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7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8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病例数的比例

持续下降

9

按照省级安排,设立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分站,承担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工作。

100%

10

县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健康陕西”、“健康商洛”、“健康镇安”建设行动,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推动职业健康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以加强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建成一批省、市健康企业示范单位,鼓励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基地和科普知识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宣教与健康促进基地,建立职业健康体验场馆。

专栏1  健康企业建设、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建设目标: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建设内容:

(一)健康企业

1.培养一批县级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专家。

2.健康企业建设:县级健康企业10 家。

预期产出:全县健康企业数量形成一定规模,并实现逐年递增,职业健康基层和基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职业健康达人

每年达到市级“职业健康达人”标准的人数不少于 10 人,推荐为省级“职业健康达人”候选人数不少于 5人。

预期产出:不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职业健康为中心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二)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完善监测网络,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能力,实现重点职业病监测县级全覆盖、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县级全覆盖。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预测预警技术体系,提升突发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推广应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专栏2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

打造“123工作模式”,采取一个方式(政府帮扶与公益援助相结合),聚焦两个重点(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融合三项工作(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技术指导和推广、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益援助行动,全面提升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一是大力开展政府帮扶,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二是实施政府主导下的公益援助行动,在卫生健康部门的统筹指导下,以疾控中心、卫生健康执法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健康专家等为骨干,构建志愿者和志愿单位两支队伍,综合运用现场执法帮教、集中培训教育、项目帮扶、技术推广等多种方法进行公益援助。三是鼓励志愿者、志愿单位积极自主开展中小微型用人单位的公益援助活动,加强对各镇(街道)公益性援助行动的指导。

预期产出:开发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三)切实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创新监管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互联网+监督执法,开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监管模式,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提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严格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和协管员队伍建设,推动镇办政府以及工业园区等明确机构职责、落实监管人员,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完善执法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健全县、镇两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体系。

(四)严格落实职业病救助保障措施。实施职业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和工伤预防专项行动,逐步提高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率,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患者负担,有效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重点做好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强化尘肺病康复站内涵建设和运行管理,争创星级康复站,提升尘肺病患者康复能力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强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尘肺病救治救助工作,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和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五)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调整充实职业健康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培养引进职业病学、职业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卫生工程等职业健康人才,补齐职业病防治技术人才短板。重点加强职业卫生+工程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专栏3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级向镇办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加强能力建设:县级职业病防治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区域职业性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能力建设。

2.加强职业健康诊疗康复服务: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县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和康复能力。鼓励县级成立职业病防治机构,综合医院设立职业病科室。

4.加强县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机构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县级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卫职业发〔2021〕22号)要求。

(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以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防护技术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重点开展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肿瘤、化学中毒、噪声聋、放射性疾病及肌肉骨骼疾患等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粉尘、化学因素等检测技术的科技攻关和转化应用,以及新业态、新领域和特殊行业、特殊人群职业健康保护的研究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的科技水平。探索院(校)企合作,联合开展职业健康领域重大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专栏4  职业健康科技创新重点任务

目标:开展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研究、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研究、职业病治疗康复和诊断鉴定技术研究,提升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水平。

内容:

1.以严重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肿瘤、放射性疾病及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和工作压力等为重点,开展职业健康损害发生机制研究。

2.开展中西医结合技术在职业病救治中应用研究,积极探索职业病中医药治疗等技术研究。

3.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危害等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研发防降尘、噪声控制、防毒和毒物净化、辐射防护等技术装备。

预期产出: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装备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

(七)切实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安全规范、功能完备、共建共享的原则,依托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覆盖全县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充分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加强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健全职业健康与人社、生态环境、民政、医保、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及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信息智能化水平,督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与职业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融合。

专栏5 全县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全县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面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执法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以及各类服务机构的职业健康工作信息系统。

2.建成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放射卫生信息管理、建设项目实施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在线学习考试等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

预期产出:建成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八)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社会共治。在“大卫生,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国、省、市重大政策以及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构建政府、部门、行业、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金融、税收、证券、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用人单位形成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内生动力。引导相关协会、学会和有关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参与职业健康标准规范制(修)订、科研攻关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开展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个人等开展社会监督,曝光职业病危害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提高站位,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职业健康工作在部门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的权重。要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挥棒作用,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经费投入。各镇政府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加强绩效评价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形成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防治资金筹措机制。用人单位要根据法律要求和防治工作实际,保障生产工艺技术改造、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团体等之间要紧密配合,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将职业健康纳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

(四)及时督导评估。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评估工作,2023 年、2025年分别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报县政府。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业病防治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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