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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1 11:42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22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11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镇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镇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azf.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安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镇安县前街100号,邮箱地址:zadzzwzx@163.com,邮编:711500,联系电话:0914-532528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新媒体等主动公开信息数3897条。办理县长信箱留言128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4件(不予公开两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标识统一、督促有力的公开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审查程序、标识要求、公开形式和监督方法,确保文件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管理,依托现有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向群众宣讲政策、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用好管好新媒体平台,所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国家和省级监管平台,实现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

(五)监督保障。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全年在运行的21个单位新媒体账号采取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和制度保障措施,全年公开发布检查通报12次,关停新媒体账号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31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镇办和部门工作力量薄弱,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审核把关仍需加强;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狭隘,导致工作动态公开的多,行业政策、部门文件公开的少,不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强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发言、座谈讨论、考察学习等形式,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督促运营,保障内容更新及时、准确。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持续加强对镇办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督察督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把公开质量。严格要求各部门坚持“三审三校”原则,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人工复核”方式,加强错别字、敏感词、等方面检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镇安县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有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可以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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