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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11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054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镇安县高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高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思维、改进方式,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2023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469条,一是利用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栏平台公开政务信息47条;二是通过美篇、微信朋友圈等发布信息159条;三是通过机关及各村的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开低保评议发放、扶贫领域、扶贫政策、依法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合计2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日常工作繁忙,投入到政务公开的时间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同时发布不够及时;三是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更多新形式、新方法,让政府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坚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剖析工作短板,梳理亟待改进的公开领域,明确重点任务,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同时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行动自觉,注意公开时效。二是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三是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拓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系列主题活动,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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