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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09:13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075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01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镇安县市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2022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县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管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严把信息审核关口,全面推进信息发布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权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自身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执法办案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镇安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查流程,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和制度保障,完善监督长效机制,整合“12315”“12345”投诉平台资源,确保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争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公开的信息在广度和深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分类的规范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帮助下,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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