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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58 来源:镇安县政府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06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2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精心指导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力打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新形象,有效提高了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效率。一是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要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制订了公开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法制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单位、股室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2022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制订完善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提供对外宣传稿件办法,明确了微信、网络内容发布程序,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不得随意发布。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了《镇安县司法局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微信群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纪可依、约法三章”。局办公室与驻局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微信群、公众号以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保证正常更新的栏目的股室负责人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近年来我局没有依法申请公开情况发生,所以我局忽视了对如何依法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学习和演练。针对目前面临的社会上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越来越多的严峻形势,加大针对性学习,特别是向政府办多取经,多学习如何应对群众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与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工作,并对我局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及时更新修订。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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