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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49 来源:镇安县政府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054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2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镇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城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6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类信息58条、信息公开类信息5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与县融媒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镇安手机台、镇安融媒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充分发挥镇安手机台、镇安融媒等媒体作用,及时宣传贯彻城管局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和工作动态。同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详细了解镇安县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5.监督保障情况。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能力。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股室(中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调动各股室(中队)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更新不够及时、不够到位;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条例》,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我局相关信息。二是继续借助镇安融媒等媒体,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优化公开信息形式。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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