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1319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 文 号 | 镇司函〔2025〕28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周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向镇(街)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提案》(第104号)收悉,针对当前向镇(街)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过程中,镇(街)在执法主体适应、人员配备、能力建设、培训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镇(街)执法主体角色适应问题
镇(街)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在承接县级下放执法权初期,存在对执法主体权责定位不清晰、执法流程不熟悉等适应难题。对此,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解决:一是明确权责清单,由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下放执法事项的权责边界,制定《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执法依据、流程、责任及与县级部门的衔接机制,避免“一放了之”或“权责真空”;二是配合县委编办完善全县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15个镇办多次召开研讨会,对下放镇办的行政执法权进行探讨,建立《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和《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权在下放后镇办无法承接的问题;三是建立过渡期帮扶机制,由县级执法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15个镇(街)开展“一对一”指导,协助乡镇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案件办理程序,帮助镇(街)逐步适应执法主体角色;四是强化法治理念培育,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引导镇(街)干部转变“重管理、轻执法”观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执法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2024年12月4日至6日,县司法局组织15个镇(街)执法分管领导、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三天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印发《镇安县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试行)》,主要从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案要点、流程、文书、案卷、案例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二、关于镇(街)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硬件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执法力量薄弱是制约镇(街)承接执法权的关键瓶颈,针对镇(街)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硬件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我们一是统筹编制资源,在县域内盘活现有编制存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优先保障执法岗位;二是拓宽人员来源,规范辅助人员管理,明确乡镇执法辅助人员的聘用标准、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辅助人员不得独立行使执法权,仅可协助开展巡查、宣传等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申报。2024年11月,2025年6月两次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2025年9月将继续组织申领执法证件工作,以期达到执法人员申领证件“应办尽办”的目标。四是加强与镇(街)、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助配合镇(街)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阵地建设。2025年6月,县司法局指导镇安县米粮镇建成米粮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投入5万元,完善执法队办案流程、制度、公示牌、电脑、打印机的配备。
三、关于镇(街)执法能力不强和培训不足问题
针对镇(街)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欠缺、培训覆盖面不足等问题,我们一是制定分级培训计划,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每年组织镇(街)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应急处置等,对新入职人员实行“岗前必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制度;2024年12月4日至6日,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和监督业务培训,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环境局执法大队、县委党校及15个县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监督、行业执法实操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二是创新培训方式,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模拟、跨区域交流等形式提升培训实效,建立“县级执法骨干+乡镇执法人员”结对帮带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指导。2025年5月14日至16日,县司法局组织镇办和执法部门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行为期三天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三是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2023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截至目前,已完成现场评查案卷139份,发现问题8类19项,现场反馈评查意见19个,发出评查问题整改意见书17份。四是加强执法装备保障,按照“必需、实用”原则,要求镇(街)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办公设备等必要装备,推动执法数据与县级平台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执法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镇(街)执法权承接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新问题,确保下放的执法权“接得住、用得好、管得牢”,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感谢您对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镇安县司法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