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444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陈源松、丁仕勇、郭娟娟、江栓委员:
你们《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中,建议规范物业收费管理办法。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商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5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先后对我县有物业收费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开展了检查,也先后约谈了丽珠、天坤等小区的物业公司,向部分业主代表了解情况,目前我县收取物业费的小区,水电气均实现一户一表制,不存在代收代缴问题,供暖都属于自备供暖,每年与供暖方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价格,供暖企业自行收取供暖费用,物业公司代收代缴费用只有城市卫生费一项,经核查均据实收取据实交到城管部门,没有发现有截留现象,也无业主反映。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包括安保、路灯、小区清洁、电梯运行费用,由于我县小区交房入住时间不一,物业公司暂未执行“一费制”,实行协议收费,即与业主协商,业主委员会监督的方式进行。我局在检查时查阅了相关合同,会议记录,收支账务及收支公示情况,发现我县物业收费均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中准价,收费程序符合规定,对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约谈了相关物业公司,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发放了宣传资料,《实施细则》生效后也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但我县物业收费也存在物业公司较少,竞争不够,服务质量不高,业主对相关规定了解不够多的问题,也存在物业公司运行困难,政府财政支持不足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宣传面,指导物业公司逐步推行一房一费的“一费制”,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我县物业收费办法,规范物业收费行为,提高业主对物业收费的满意度,建议收费企业使用智慧收费系统,实现物业收费全程透明化,满足业主需求,加大检查力度,严肃处理不规范收费行为,回应社会反响。
谢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