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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第6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4-05-13 17:1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卢浩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43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13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饶浩忠、刘西雁、方英华委员:

你们《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提案中,提出解决占道经营和建议规范停车场收费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应该履行经营者规范经营的教育和停车场明码标价的责任,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将城区划片交由责任干部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出店经营情况虽大有改观,但仍有个别门店出店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主要原因是有效仿效应,因个别街道点位长期存在无门店占道经营的情况,导致个别经营户效仿,为了阻止这种现象的发生,我局将按照人盯企业的要求,大力配合城管部门解决占道经营问题,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关于规范停车场收费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在价格监管方面,加大了核查和处理投诉举报的力度,停车场收费做到了明码标价,扫码停车即知收费标准,同时较大停车场用价格公示牌公示价格,个别小停车场实行识别码公示价格,这些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公示方式方法,未发现强制停车收费行为,同时对个别投诉举报100%受理处理,满意率达95%以上。

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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