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4-001706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陈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管理的建议》 (第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规范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建议。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局高度重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目前已完成《镇安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2-2035)》编制,正在按照规划逐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一是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定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从建筑垃圾处置申报、实地踏勘、定线运输、定点消纳等方面规范核准,对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和清运车辆实行资质审查和备案制度,做到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有序。二是加强清运秩序路查监管。制定了《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方案》,对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过程、定点消纳等环节明确监管责任主体。采取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巡查执法与定点执法相结合、定时与不定时路查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督查检查,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泥带土上路、车厢遮盖不严沿途抛洒、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倾倒等依法打击处理,减少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造成的二次环境污染。三是加大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年处理18万吨建筑垃圾处理厂一座,根据城区发展规划,我县将建设年处理20万吨、总库容362万立方米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一座,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招商筹措建设资金。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市民保护环境意识;畅通市民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对违规乱堆乱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破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镇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汪 艳,电话:09145322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