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宏、方晓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相关措施的提案》(第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落实家庭教育的建议针对性很强,能够有效促进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今后我们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积极开展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进课堂等多种形式的进校园活动,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由县教体局牵头、县教师发展中心配合,努力健全家庭教育课程体系,通过集中授课、线上学习、推送微课、集中研讨等方式,丰富家长的家庭教育理论,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二是有效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力度,让家长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子女教育,引导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做到严慈相济,在给予子女陪伴关爱的同时,强化学习指导、生活引导和心理宣导,不断增强家长家庭教育能力。充分利用六一、教师节庆祝时机,积极开展“模范育人家庭”“重教之家”等推荐评选活动,以典型示范家庭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理念。
三是持续健全社会支持服务。由县教体局牵头制定的《镇安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行动方案》及《镇安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县妇儿工委、妇联、民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将逐步健全。大力开展“亲子共读·书香家庭”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阅读物质环境;用好社区“青年之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残障儿童、单亲或孤儿等特殊群体;邀请知名心理教育学家宋馨女士来镇安讲座,将“宋馨阳光心理教育”送入各中小学幼儿园,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是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平台。继续发挥县政协家庭教育委员工作室作用,凝聚各界力量,助力家庭教育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并聘请家庭教育优秀教师、社会爱心人士担任家庭教育指导员,培养一批有资质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发挥他们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家长进行科学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家长学校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与学校心理辅导室和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心灵驿站等部室相结合,逐步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建好家庭学校,深入开展家教研究,拓宽家校沟通渠道,创新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合力,为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