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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08 09:52 来源:医保局 编辑: 医保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56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朱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费高报销难问题的建议》(第12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贫困地区的农村群体,全县出台相应的医保补助政策,切实减少农民负担,提高缴费积极性。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商医保发〔2023〕67号文件,规定了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参保缴费对象、参保缴费标准等。一些困难特殊人群进行参保补助政策,减轻了部分困难群众参保负担其中一般城乡居民每人每年380元,特殊人群缴费标准如下:(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2)低保对象个人缴纳190元;(3)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纳190元,针对不同群体出台相应的医保补助政策。

二、优化报销制度,将“冠心病”住院患者因病种名称与国家医保码不对应,无法进行正常报销一事。

由于“冠心病”在医保系统里面的全称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需要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疾病名称编码在HIS系统自行贯标对码后,才能报销。

三、简化门诊报销流程,将个人医保码激活权限下放至基层一事。

由于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由于在激活时需进行人脸验证和密码验证,为保证电子医保码安全使用,所有的激活方式是由个人通过国家医保平台、微信、支付宝等多种途径进行网上激活,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并没有激活权限,只有修改重置密码的权限,根据商洛市统一要求,为防止权限下放导致出现套刷医保基金的事情,医保码修改权限只能下放到县医保经办机构。

后续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提升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关注度在加强向广大参保群众宣传政策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做好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的培训,提升经办机构及人员综合服务水平促使医务人员经办人员自觉遵守医保各项管理和政策规定,使之成为常态化、制度化。

您的建议内容丰富、指向明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收集后及时向上级层面沟通报告。同时,我们将通过优化资助参保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的参保资助力度,优化待遇政策提高参保群众报销水平等措施,加强基金监管,稳妥有序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此,县医疗保障局向提出建议代表表示感谢,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医保工作!


 

                       

                              镇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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