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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安县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 11:10 来源:生态环境局 编辑: 生态环境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57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镇安县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镇安县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商生态委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整治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作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扬尘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对群众生活和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工作目标

聚焦我县境内所有在建的线性工程扬尘治理,从3月开始到5月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健全长效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使我县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对施工扬尘污染投诉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任务分工

(一)强化路桥线性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督促“双高”、国道等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扬尘控制方案,加大环保投入,落实土方开挖、运输、堆放、回填等环节的抑尘措施,对裸露的土方、砂石料等进行围挡、覆盖;建设洗车台,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苫盖;渣土及砂石装卸环节采用雾炮机喷淋降尘;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交通局、县高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均需相关镇(街道)落实,以下不列出

(二)强化水利线性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加强河道治理等工程各标段及配套砂石场的扬尘监管。设置集中物料存放区,水泥、石灰等粉状物料采用密封性良好的筒仓储存,砂、石料等用高强度防尘网严密覆盖,防止大风天气产生扬尘;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施工道路及区域安排专人落实清扫措施。(县水利局)

(三)强化市政线性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加强对城市道路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增强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提高机械清扫频率和质量,加密污染天气洒水、雾炮频次,严控道路扬尘。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严查车身不洁、跑冒滴漏等违规行为。(县交通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通信行业线性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加强电缆铺设等工程施工扬尘监管,督促指导建设、施工单位在开挖沟槽、缆沟回填等产尘环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开挖时采用湿法作业,用喷壶等小型喷雾设备进行降尘;对不能及时回填的渣土采取覆盖等措施;对施工车辆进行冲洗。县科经局

(五)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理。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进行硬化;对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及砂石等进行围挡和覆盖;采用湿法作业,在土方开挖、回填、装卸、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过程中,同步开启雾炮机、洒水车或喷淋系统进行降尘;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备自动洗车设备和高压水枪,对进出车辆进行全方位冲洗,确保车轮、车身、底盘无泥土附着,未经冲洗的车辆严禁上路;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垃圾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防止遗撒;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硫柴油,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确保尾气排放符合要求;安装 PM10 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施工现场扬尘浓度;重污染天气采取增加洒水频次、暂停土方作业等应急降尘措施。(县住建局)

(六)强化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准入管理,要求进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具备环保信息公开标识,确保机械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对进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禁止在工地使用;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县环境局)

四、实施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6日)

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线性工程扬尘污染源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并于3月5日前报送线性工程扬尘污染源台账和工作联系人(见附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加强领域内线性工程扬尘污染源日常监管,每周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更新管理台账,梳理工作进展,并根据调度要求,定期汇总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至5月底)

各单位对本次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县委督查办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春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抓手,把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扬尘污染整治的重要举措,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规范施工行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控制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办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滞后、问题突出的相关责任单位,适时开展预警提醒和约谈。

(四)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途径、重视信访问题,鼓励公众对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适时曝光扬尘污染违法案例和典型事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余小琴      电话:5339052

 箱:15355858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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