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4-000046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编号:2024-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初步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附件:首次登记公示名单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