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3-000454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6-29 | 文 号 | 镇巩衔组办发〔2023〕44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月河镇、达仁镇、木王镇、永乐街道办事处,县交通局、县科教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2023年6月27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西安市长安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对口帮扶项目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资金共计600万元,包括西安市长安区对口帮扶资金300万元,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对口帮扶资金300万元。请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项目计划公示(不少于10天),组织项目实施,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一、长安区对口帮扶资金300万元
安排300万元用于永乐街道办八亩坪村大桥修建项目,由交通局主管。
二、航天基地对口帮扶资金300万元
1.安排220万元用于月河镇西川村四组通组产业路建设,由交通局主管。
2.安排50万元用于达仁镇新品茶园建设及初制厂改造提升项目,由乡村振兴局主管。
3.安排20万元用于木王镇坪胜村魔芋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由农业农村局主管,木王镇负责实施。
4.安排10万元用于永乐街道中心小学(明德小学)运动场软化项目,由科教局主管。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做到专款专用,安全高效运行,严禁截留挪用对口帮扶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工作,确保资金报账率9月30日前达到90%以上,10月中旬达到100%。
镇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