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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08:35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08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15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遗失编号:2023第2号

权利人张玉斌,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前街检察院家属楼西单元60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镇房权证永乐镇字第0002139-1752号。

权利人何常有,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大坪镇园山村四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镇林证字(2011)第09629号。

权利人李先林,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大坪镇龙湾村四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镇林证字(2011)第1478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林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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