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政策“十严禁”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或代购省教育厅本学年教辅《目录》外的其他教辅。
2.严禁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除写字练习册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3.严禁强制或以布置作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不得将教辅使用情况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等挂钩。
4.严禁为同一学科重复征订多种教辅材料。
5.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材料。
6.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诱导或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
7.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征订《目录》内教辅材料时,捆绑搭售其他教辅、读物等图书或文具、作业本、光盘、磁带等其他学习用品。
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教辅材料宣传、推荐和推销。
9.严禁学校或教师通过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
10.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利用征订教辅材料谋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