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1238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省市科学施肥增效相关工作部署,以及镇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镇安县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镇农发〔2025〕96号)要求,为宏观掌握镇安县施肥现状,优化施肥技术指导,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拟遴选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实施主体1个,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为涉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涉农服务组织。无不良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2.符合条件的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镇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自愿申报。
二、工作任务
1.完成农户施肥情况调查200户。以代表性、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准则,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农户施肥监测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农技土肥水〔2023〕77号)相关技术要求,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或PC端登录信息系统,通过入户走访、现场调查等形式,调查采集农户施肥数据。
2、落实年度施肥情况专题报告1份。根据农户施肥情况调查,构建施肥数据库,并分析我县施肥水平、施肥结构、施肥种类、施肥方式等情况,形成年度施肥情况专题报告。
3.推广科学施肥技术。结合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开展科学施肥技术进村入户活动,通过技术宣讲、集中培训、安装施肥建议卡、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实现技术到镇到村全覆盖。
三、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于2025年8月15日前向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拟选用主体,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公示公开。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实施主体与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如有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农户施肥调查工作计划;
3.相关信用证明;
4.农户施肥调查承诺书。
联系人:潘鸿贤 联系电话:0914-5322659
镇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