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212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关于县花果山和木王文家烈士墓园评定为烈士陵园及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我局申请,经县政府研究,2025年1月26日同意将县花果山和木王文家烈士墓园评定为烈士陵园及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由镇安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负责保护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县政府《关于县花果山和木王文家烈士墓园评定为烈士陵园和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批复》文件
镇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