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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镇安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04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035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4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现对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拟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214日(星期五)1430分。

二、听证会地点: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内容:镇安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

四、参会人员: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邀请人员:有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群众代表等。

(三)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5120日至21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前往镇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报名。

五、听证代表应遵守以下会场纪律: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联系人:樊静            联系电话:0914-5322791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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