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4-001873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权利人兰茂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木王镇(原杨泗乡)平安村四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1)第4200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茂志
权利人张忠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山海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6081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忠玉
权利人闫录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山海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6104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录石
权利人褚万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山海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609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褚万有
权利人郑双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山海村二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6097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双米
权利人王立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三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6022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立荣
权利人汪显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安山村一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024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显祥
权利人石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水峡村三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86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林
权利人马年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木王镇(原杨泗乡)平安村二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1)第4217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年平
权利人褚万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山海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6092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褚万德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