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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11 10:25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次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85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2-11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权利人,
张富杰
因保管不善,
将坐落于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东路永欣紫岸小区2号楼2单元1402室
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编号:
陕(2020)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6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富杰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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