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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22 14:32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415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2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权利人周兴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铁厂镇新民村六组个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07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兴平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22


权利人吴远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青铜关镇乡中村一村个人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13845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远宏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22


权利人候永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庙沟镇(原庙沟乡双喜村四组)三联村九村个人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4743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候永龙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22

权利人刘国峰(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孙家砭村一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5256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永霞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22


权利人潘道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原永乐镇)八亩坪村一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602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道学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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