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4-001385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2024-1-23号宗地位于镇安县高峰镇青山村,总用地面积为48158.00㎡;该项目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建(构)筑物须自冷安路道路外缘起向外退让15米为道路红线,退让冷水河5米河道蓝线;建筑系数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0.8,绿化率不大于15%;地块应进行防洪影响评价。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条件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县资源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914-5321926、15891376081
联 系 人:周先生、李先生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