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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4-07-17 17:24 来源: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 教体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17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17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广大家长朋友:

为帮助大家清晰了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预约时间和审核程序,做到理性选择学校,现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4〕74号)精神,就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镇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0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和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4〕74号)精神,2024年秋季义务段学校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就近入学不等同于最近入学)。小学一年级采取登记方式入学,初中七年级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登记方式坚持“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严禁“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空挂学籍。

2.义务教育招生分哪几种报读类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第一类:“政策优待”类。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和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其中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名册信息执行。镇安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由家长提供证明文件,县教体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在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人户分离”类。指户籍地和实际居住房产地不一致,包括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但在学区无实际居住房产,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房无户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无户籍,但在学区依法购买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指户籍在县外但在我县经商、办企业、务工等且有《居住证》(半年以上)的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无房无户”(即进城务工)类。指我县户籍,在主城区无户无房的经商、办企业、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城区幼儿园就读证明或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具体顺序是什么?

答:按照招生入学政策,实行按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招生顺序为: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无房无户(进城务工)类。即,首先招收政策优待类,其次是人户合一,再次是人户分离类(先有户无房,再有房无户),再视学位剩余情况,依次招收其他类型。

登记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被意向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4.怎样才能知道孩子该预约哪所学校?

答:根据义务教育以“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招生政策和按计划分类分批招生顺序,首先,要认真查看政府网站公示的“镇安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区划分方案及划分图”,根据户籍和房产信息,慎重选择户籍或房产所在区域学校。

5.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时间是什么?

答: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今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时间提前至7月底前完成。我县招生具体时间和公告随后将在“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各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并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资格初审。

6.义务教育招生及网上预约登记工作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必须严格按公布的全县招生预约登记时间进行网上预约登记,逾期未在网上预约登记或不提供证明材料,导致不能进行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二是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entry/index.html)预约登记,且每名学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三是预约登记后资料审核不合格学生,原则上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派位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四是家长必须如实填报和提供信息,严禁提供假户籍或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预约登记学校入学资格。对资料审核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受理,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户口本、房产证等)或印章,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在网上平台预约登记,显示预约成功,孩子就被录取了吗?

答:没有。网上平台预约成功仅表示确定入学资料审核时间预约成功,不代表已经被学校录取。学生是否被预约学校录取,以学校现场资格审核后对外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8.能给孩子预约非孩子户籍、非住房所在学区的学校吗?

答:不能。城区各校学位十分紧张,特别是镇安县城关小学、镇安县第二小学、镇安县第三小学、镇安县永乐街道中心小学,请各位家长结合孩子条件,慎重选择学校,否则,因盲目跟风预约,有被调剂到其他学区学校的风险。

9.孩子在第二中学(永乐街道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可以到县初级中学读七年级吗?

答:不能。我县基层初中(九年制学校)均按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和易地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城区两所中学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方式,其中县城关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对口直升县初级中学,永乐街道所属小学(结子九年一贯制学校除外)和县第二中学小学部对口直升县第二中学。

10.在城区某学校附近住,孩子能被该校录取吗?

答:不一定。按照分类分批招生程序,小学一年级首先保障政策优待类、本学区内人户合一的生源,再视学位剩余情况,依次保障人户合一类(学区有户有房)、人户分离类(含学区有户无房、学区无户有房)、随迁子女类、无房无户(进城务工)类,如果孩子属于非人户合一类,就不能确保一定能被城关小学(第三小学)录取。

11.孩子已满6周岁,但家长不让其入学,可以吗?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12.孩子是201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上小学一年级吗?

答:不可以。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13.孩子在镇安县幼儿园就读,一定能上城关小学(第三小学)吗?

答:不一定。孩子上哪所小学与学前就读幼儿园没有关系。小学一年级招生主要以户籍和房屋居住地为依据,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决定所就读学校。

14.孩子在西安(或外县)上六年级,户口在镇安,秋季要回镇安上初中,应该怎么办,需要哪些材料?

答:回户籍地就读一、七年级的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网上申报户籍所在地中、小学校;在学校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持户口本原件,由户籍所在地中、小学校登记入学。

15.在乡镇学校就读的孩子,能否到城区学校上学?

答:这种情况是转学,不属于招生。本次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七年级新生,不包括其他年级转学学生。依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根据学位决定是否接收插班生,接收转学学生后班额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目前,城区学校均无空余学位,已暂停接收插班生。另外,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为毕业年级,学籍管理规定不允许转学;民办学校也不能违规接收转学学生。

16.到慧源学校上学,有什么具体政策?若未被慧源学校录取,该怎么办?

答:按省市政策要求,慧源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宣传、提前招生和选择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未被慧源学校录取的七年级学生,统一到其小学毕业学校对应学区的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如对应初中学校计划已满,依据户籍,就近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预约登记慧源学校小学一年级未被录取的学生,到其户籍地所在小学报名入学。

17.孩子有残疾,不能正常到校上学,该怎么解决?

答:对于残疾儿童,由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科学评估,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8.城区某校说没有学位,可不可以孩子在该校就读,学籍建在其他学校吗?

答:不能。学籍规定,中小学生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制度。招生结束后,录取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入学结果为学生建立、转接学籍,严禁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一人双籍、就读年级与学籍年级不符、无学籍、学籍信息错误等现象发生。

19.我被城区某校录取,但是没有及时到校进行入学注册会怎样?

答:招生学校向学生本人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能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0.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咨询和举报渠道有哪些?

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过程、结果全部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具体招生政策可咨询学校、也可询问县教体局。

举报方式有三种,一是电话举报,县教体局咨询举报电话5322054/5338158;二是书面举报,直接将要举报的人和事书面反映到县教体局;三是信箱举报,可将要举报的人和事用书面形式投送到相关学校校门口、县政府门口、县十字口、县教体局门口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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