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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6-05 16:35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60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05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张鹏怀因保管不善,将镇林证字(2012)第55181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鹏怀

2024年61

狄方武因保管不善,将镇林证字(2012)第55916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狄方武

2024年61

刘晓梅因保管不善,陕(2019)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23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晓梅

2024年64


黄忠林因保管不善,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宏华街安居楼2单元602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忠林

2024年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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