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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文件解读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07 17:31 来源:应急管理局 编辑: 应急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53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07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一、出台背景

2023年以来,矿山领域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内蒙古阿拉善发生了新井煤业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53人遇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露天煤矿发生的最大生产安全事故。2024 年开局,河南平顶山又发生了天安煤业十二矿“1·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遇难,这是 2024 年全国第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起数增多、频率加快,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遏制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起草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经多次修改完善,征求1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报请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同意,2024116日,国务院安委会以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硬措施》。

二、主要内容

《硬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矿山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够等突出问题,从“八个方面”回答了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办,为扭转当前被动局面指明方向、提供路径、明确方法,坚持标本兼治。既强调重典治乱,对“打非治违”、科技赋能、事故查处等方面做出明确部署,又注重加强基层基础,从动态致灾因素普查、灾害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现场管理、安全培训、应急准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外,坚持失职追责,突出“责任”二字,进一步明确企业实际控制人、部门监管人员、属地政府的安全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情形,全链条发力,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着力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三、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到场履职,加大安全投入,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责任措施压实到基层末梢、场景环节、人员岗位;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带头下沉一线了解辖区内矿山企业安全情况,对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不见落实不松手,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监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对失责失职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县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严防漏管失控。

二是抓好超前治理。各监管部门要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运用,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所有地下矿山重新确定灾害等级,并在政府网站公示。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进行边坡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和评价,高度150米以上的边坡,每年进行1次边坡监测分析,出现地质构造发育、变形、滑坡征兆的边坡,落实压帮、削坡、注浆等工程治理措施。对在用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进行1次全面质量检测,汛前汛后对坝体、排洪系统等开展全面检查。要加快推进矿山转型升级,按期完成尾矿库治理提升和闭库销号,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多年解决不掉的共性、深层次问题,彻底改变非煤矿山“小、散、乱、差”的现状,推动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是抓好隐患排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深入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人盯企业(单位)“1236”工作机制,强化矿山安全责任落实,采取企业自查、包联人检查、组织专家查“三查”形式,企业每月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自查,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扎实开展矿山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时要狠抓整改落实,强化跟踪督办,督促矿山企业针对查处的隐患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化闭环管理,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四是抓好监督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将《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检查方式,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追责问责、联合惩戒等处理手段,去在关键时、打到要害处,严肃查处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违法行为、追究一批不法分子,真正让《硬指施》“长牙带刺”。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专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安委办要将《硬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查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约谈曝光、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方式,严厉查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强督促考核,确保掷地有声、见实见效。

五是抓好学习宣传。县安委办要积极协调县委党校,将《硬措施》纳入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班必学内容,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切实把《硬措施》精神转化为落实属地责任、狠抓矿山安全的自觉行动,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同时要紧密结合安全大讲堂活动,对全县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深入开展到企业、到矿山、到现场的宣讲活动,做到矿知人晓、居危思安、知危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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