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278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特此制定《镇安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创新审计管理方式,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统筹,积极促进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着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效能,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要求
以促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中央令行禁止为总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确保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执政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自律意识,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逐步推进审计全覆盖
——全面推行A、B、C分类管理。对镇办、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A类审计对象任满三年审计1次。对B类审计对象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安排实行抽审。对B类未审的和C类审计对象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审计、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组织开展,5年轮审一遍。原则上同一单位3年内不重复审计,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实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对任职不满2年的领导干部暂不安排审计,对任职3年以上的优先安排。实现经济责任体检常态化,将社会关注度高或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单位优先纳入审计计划。坚持板块轮动,每年突出一类行业系统性审计,确定1-2个重点审计项目。主要领导干部(人员)任期超过5年,且任期内已接受审计的,每3年安排一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调查。
——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原则上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步审计,实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以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主。
(二)规范审计计划制定程序,深化审计内容
——规范经济责任计划程序。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原则上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年度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按原程序报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调整实施。
——深化审计内容。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对等原则,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规依法确定审计内容。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县重要发展规划制定、执行和效果,重大经济决策、县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运行风险防范,以及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审规定等内容。
(三)优化组织方式,统筹整合资源
——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着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统筹整合资源,实现全县一盘棋,积极探索审计机关“融合式”“嵌入式”“交叉式”1+N等组织方式,深化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联动,实现优势互补,聘请社会审计机构专业人员有条件地参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组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专业团队,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造价等涉及经济责任审计各领域的相关专业人才库。
(四)加强审计整改,强化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着力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发挥监督合力,把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以及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督查督办机制、审计机关督促检查机制、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以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对县委做出的决策部署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县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县委审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
(二)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运行机制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组成,联席会议以及组成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增强监督合力。对审计发现严重违法和拒绝整改的被审计单位负责同志,按照规定移送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三)坚持科技强审,推进大数据审计
——探索建立大数据审计平台和信息化智能化。充分利用“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应用,逐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其有效的分析手段助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着力提高大数据审计应用水平。
——加强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审计信息中心的职能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审计与财政、金融、扶贫、教育、环保、民生等相关领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跨领域、跨行业数据监测预警机制。
(四)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
——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注重专业能力建设,加大职业教育培训,针对审计干部专业特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坚持在审计一线锻炼人才,着力提升审计人员宏观思维、系统思维能力,增强审计人员业务技能,推动审计工作向研究型审计发展。
——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的经济责任审计队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精神的重要论述,教育审计干部牢固树立法律信仰和政治崇尚,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审计事业忠诚,遵守职业道德,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加强审计队伍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机关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教育成果,坚持机关党建和审计业务融合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