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3-000026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文 号 | 镇政办函〔2023〕10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20〕2号)、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商政办函〔2021〕99号)、《陕西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分析报告》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格式统一规范。
二、相关要求
(一)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l2月31日。
(二)各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向县电子政务中心提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或WPS格式电子文件,请将各单位主办业务人员姓名、电话等信息一并报送,便于核实有关情况),县电子政务中心审核后将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王 赟
联系电话:0914-5325285
邮 箱:zadzzwzx@163.com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