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484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文 号 | 回政发〔2024〕138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村委会,社区:
“五一”期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以3-4级为主,部分时段5级。4至5月全镇整体火险等级呈阶段性偏高趋势,防灭火形势复杂严峻,不容乐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近期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绷紧思想之弦,防控责任再夯实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清醒认识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时刻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和“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原生动力,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松劲懈怠和麻痹大意思想。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压实监管责任,各村抓好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隐患排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和火情等工作。在“五一”关键时段要扎实有效开展防火检查,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人盯人+护林防火”机制,推动各级林长、镇村干部、护林员主动作为,坚决管住五头、五口、五边,全面织密织牢"防控网”。
二、筑牢预防防线,火源管控再严格
各村(社区)要坚持预防为主,切实用实用好《森林防灭火叮咛提警示制度》,盯紧“五一”外出踏青旅游,聚焦春游入山人员、少年儿童、农村“五类人”,落实落细灯咛提醒责任,通过手机短信、“面对面”宣传、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对各自辖区和领域内重点人群落实叮咛责任。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横幅、微信群、等多种媒介方式,宣传森林防火禁令、防灭火知识,森林防火条例等内容,及时提醒广大群众防范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广泛开展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文明出游倡导员、安全防范监督员,打造全方位全覆盖的群防群控防火新格局。要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作用,强化进山入林人员火种收缴,严防火种进山入林;要盯牢农田、林缘、旅游景点,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区施工生产等重点区域用火行为管控,加密巡逻频次,排查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四个禁止”要求,必要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查违规用火。重拳依法打击,形成震慑效果。要加大督查频次,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筑牢火灾预防第一道防线。
三、提升处突能力,应急准备再做足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火警1小时核查反馈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短临预报;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方实施指挥、力量、装备靠前驻防,优化专业力量布防,如强物资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备足配齐扑火救援物资。定期培训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够第一时间组织足够力量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四、规范现场指挥,安全底线再牢靠
各村(社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波取近期国内部分省市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进一步落实专业指挥的刚性要求,严守各项操作规程,规范现场指挥活动。要建立健全专业化指挥制度,坚持行政指挥和专业指挥相结合;要强化针对扑火人员的扑火技能及紧急避险训练,提高扑火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就地、就近、就快”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充足专业力量扑救。提高火灾扑救效能,明火扑灭后,及时细织足够力量开展拉网式火场清理和看守工作,严防死灰复燃。要强化火场管控,落实扑火安全,科学制定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方案,第一时间将受威胁的人员全部疏散至安全区域;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三先四不打”等要求,确保扑火人员和涉险群众绝对安全;严禁组织非专业人员及“老弱病残”扑火,坚决防止因扑救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