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445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文 号 | 柴政字〔2024〕363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县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集镇道路通行环境,规范镇区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拟设立柴坪镇“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现就具体情况请示如下:
一、“严管街”范围
1.柴坪镇柴坪村集镇沿线(柴坪大桥至下街头三元沟口,包含集镇内街道);
2.柴坪镇塔云新区搬迁点环线(塔云新区搬迁点北门至柴坪九一贯学校)
二、严管时间
批复以后长期实行
三、严管重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交通规则的行为;
2.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3.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佩戴头盔,违法载人;
4.驾驶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5.货运车辆(含轻型、低速货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等)违法规定通行;
6.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四、严管措施
由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
妥否,请批示
柴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