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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3 16:31 来源:月河镇 编辑: 月河镇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395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03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村委会、护林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陕森防办发〔2024〕5号)、《商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商森防办发〔2024〕5号)和《镇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镇森防指〔2024〕2号)文件精神,根据《镇安县森林防灭火叮咛提醒警示制度(试行)》,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当前,气温迅速回升,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攀升,农业生产、进山旅游等人为活动频繁,尤其是农事用火剧增,森林火灾隐患急剧增多,加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村、护林站务必要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贵州毕节、云南昭通和广西等地的森林火灾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全国两会和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灭火工作 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扛起森林火灾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监管责任、和个人防控责任,特别是村组临坡地畔、施工林区等重点区域,充分发挥“人盯人+护林防火”机制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领导到位、指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准备到位,要采取超常措施抓好全国两会和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发现火情快速果断处置,全力减少火灾发生,降低因灾损失。

二、严格火源管控,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村、护林站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高火险期禁止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和2024年1号县总林长令要求,持续落实最为严厉的火源管控措施,适时发布戒严令,坚决禁止烧地边草、烧秸秆、烧火粪、烧垃圾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切实发挥村干部、基层片长、护林员主力军作用,加强对重点林区、飞播林区、国省道路两旁、风景区、林区坟园及林缘地块等重点地段的火源管理,严格落实死看硬守制度,强化日常动态巡查,切实盯住“五头”,守好“五口”,看好“五边”,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逐村组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分级处置,坚持一般隐患立行立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森林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开展“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对林区的违规用火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各村要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每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群防群控格局。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以不断提高全民依法用火、安全避火、科学防灭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防扑火知识和典型火灾案例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精准宣传,不断提升林区群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针对当前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的情况,发动村组干部再入村营造声势,再入户上门叮嘱,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宣传点,对来往人员进行不间断的防火知识宣传,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止野外用火相关规定,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增强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四、科学组织扑救,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各村要针对全国两会和春耕生产期间野外火源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集结、迅速出击,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灾。要第一时间转移受威胁群众,始终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防扑火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规定,不得动员老、弱、病、 残、孕、幼人员参与火灾扑救,牢牢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这个“底线”。

五、做足应急准备,时刻保持备战状态。各村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随时有回应;扑火队伍要在岗履职,强化培训演练,配齐装备,熟悉预案,要时刻保持箭在弦上、引而待发的高度戒备状态,一旦遇到突发火情,科学高效安全处置,严禁盲目打火、无序打火。

月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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