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293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文 号 | 镇民发【2024】173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一、严格发放范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中残疾等级为1-4级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本辖区内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所有残疾人。
二、严格发放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元/月。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120元/月;二级80元/月。
三、严格工作时限
(一)每月1号县残联将上月末所有持证残疾人数据导出并返回各镇,各镇以此数据作为本月“两项补贴”申报基础数据。
(二)各镇(办)务必于每月10日前受理、审核“两项补贴”申请,并将申请资料按要求录入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并以文件将审核结果报送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三)县残疾人联合会于每月15日前审核结束将结果报送县民政局审定。
(四)县民政局于每月20日前审定结束,并联合县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拨付补贴资金。
四、严格资料申报
(一)对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镇(办)、村(社区)应在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及时按要求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录入残疾人信息、上传申请资料。
(二)对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逐一建立台账